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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出台

时间: 2020-05-12 05:12 作者:互联网 来源:互联网 点击:

日前,石家庄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出台,引起广泛关注,石家庄市教育局针对2014年石家庄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再解读。2014年石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继续严格执行“划片招生,免试就近入学”政策。就近入学办法具体主要分两个部分:

  政策一:“招生范围(片区)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、少年100%就近入学”

  解读:要保证招生范围(片区)内年满6周岁且户口随父母,户口、住址和父母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一致的适龄儿童、少年100%在片区内学校入学。杜绝出现符合条件的片内适龄学生无法在片区内学校就读的情况。

  政策二:“招生范围(片区)划定的就近入学学生比例不得低于90%”

  解读: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满足片内适龄儿童、少年入学需求后,仍有富余学位的,由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统筹安排非片内学生入学。最终,招生范围(片区)划定的就近入学学生比例不得低于90%。如果公办学校在招收片区内适龄学生后,没有富余学位,将不得招收片外学生入学。

  由于“就近入学”从概念上难以界定距离远近,因此《通知》将“就近入学”界定为在招生范围(片区)内入学。同时,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依规调剂安排入学的适龄学生按照“就近入学”学生对待。其中,“依规调剂安排入学的”情况主要包括以下3种:

  1.不符合“适龄儿童、少年户口随父母,且户口、住址和适龄儿童、少年父母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一致”要求的,由县(市)、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。

  2.对因旧城改造、拆迁过渡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,由现实际居住地县(市)、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。3.居住在无配套教育设施新建小区、插建小区、扩建小区的适龄儿童、少年由所在地县(市)、区教育局调剂安排入学。

(责任编辑:国网培训|国网培训班|电力培训学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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